加法版的规则与减法一致:6 个前区号分别加同一个数,超过 33 取尾数(尾数 0 杀 10)。统计范围是加 1—42,共 252 种;去掉 15 种完全重合,剩 237 种。
为什么到 42 为止:加 43 的结果与加 33 完全重合(1+33=34 与 1+43=44 都杀 04),加尾数更大的数也同理,所以每类号码统计到自己的边界即可。
一、两头的方法
| 方法 | 胜/败 | 胜率 |
|---|---|---|
| D6+1(最高) | 1689 / 314 | 84.32% |
| D1+27 | 1688 / 315 | 84.27% |
| D2+2 | 1685 / 318 | 84.12% |
| D1+33 | 1604 / 399 | 80.08% |
| D1+41 | 1600 / 403 | 79.88% |
| D1+15(最低) | 1595 / 408 | 79.63% |
作者标注:前 9 名对应号码的出现次数都低于次冷号 24(332 次),后 7 名都高于最热号 17(395 次),所以前者利杀号、后者利定胆。
二、237 个方法意味着什么
同样的算术:单方法胜率的标准误是 0.86 个百分点。237 个近似独立的方法里,最大值期望在均值 + 2.9σ 附近,约 84.3%;最小值约 79.3%。
实测 84.32% 与 79.63%——两个数字都几乎精确落在“纯随机也应该出现”的位置。这再次说明:在这类大规模筛选里,冠军的胜率不能当作方法的效力。
真正能区分方法好坏的,是作者自己做的 50 期外样本验证(表 3.10,本系列下一篇会讲总评时引用)。可惜他只验证了前 10 名,没有验证中位数附近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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