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节讲三个“比值型”指标:质合比、大小比、同尾。它们和前两节一样,结论都写在组合数里。
一、质合比:3:3 只覆盖 26.4% 的组合
前区 12 个质数(01 按质数算)、21 个合数。选 3 质 3 合的组合数是:
C(12,3) × C(21,3) = 220 × 1,330 = 292,600
占 33 选 6 的 26.42%。作者说这样“大幅缩小选号范围”,没错——但代价是:只有约 1/4 的开奖结果落在这个形态里,剩下 3/4 的时候你的整张票都不在中奖形态上。
他还提到“质合比 3:3 可以大幅提高中奖概率”。更准确的说法是:它把组合数压到 1/4,同时把命中形态的概率也压到 1/4,两者抵消。
二、大小比:小号 16 个、大号 17 个
01—16 是小号(16 个),17—33 是大号(17 个)。3:3、2:4、4:2 合计约 83%,这一点同样可以用超几何分布算出来:C(16,3)C(17,3)/C(33,6) ≈ 33.9%,加上 2:4 与 4:2 两档,正好八成多。
书里有一句值得推敲:“小号个数比大号少 1 个,但出现概率却比大号高了约 4.5%。”从组合数看,每期大号的期望个数是 6×17/33 = 3.09,小号是 2.91——理论上是大号多。4.5% 的反向差距,更像抽样波动(单期计数标准差约 1.1,2000 期的均值标准误约 0.025 个,即 0.8%),4.5% 已经偏大,但没有原始分布表就很难判断是口径问题还是数据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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